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河北省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知晓率、认同感、支持度。8月14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召开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野生动物保护专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市农业农村局、野生动物救助组织的有关代表参加会议,听证会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赵凤山主持。
简要案情
2019年7月,邳州市公安局将一名涉案海龟玳瑁临时寄养在廊坊市自然公园,2020年7月14日,廊坊市检察院收到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关于移送涉案海龟的函,请廊坊市检察院监督廊坊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履行野生动物救助放生的职责,廊坊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据此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同时,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发现我市目前尚无合法的野生动物保护组织。
【秒懂科普】玳瑁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爬行纲,海龟科的海洋动物,主要生活在海洋的浅水礁湖和珊瑚礁区,最主要的食物是海绵,还包括水母、海葵、虾蟹和贝类等无脊椎动物。
听证会前期
廊坊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多次前往玳瑁的临时寄养点-廊坊市自然公园,实地查看玳瑁的饮食、生活环境以及健康状况,并邀请海洋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对玳瑁目前的整体状况进行评估,结合专家的相关意见,临时寄养地缺乏救助海洋野生动物的相关资质和应有的医疗救护条件,救助放归玳瑁工作迫在眉睫。
听证会现场
赵凤山副检察长介绍了召开本次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列举了焦点议题。会上,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钱福利介绍了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及我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并强调了公益诉讼工作着力解决政府关注、社会关切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点突出问题。主办检察官张连洁通过多媒体的方式详细介绍了案件线索来源、立案监督调查过程以及玳瑁目前的生活环境、健康状况等情形,针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依据进行释法说理,阐明了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对涉案玳瑁救助放归的法律职责,同时提出了在我市依法成立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的检察意见。
廊坊市农业农村局代表、野生动物救助组织代表分别就焦点议题作了发言。五名听证员对以上两个单位进行提问后,分别从多个角度发表听证意见,主持人最后对听证意见进行归纳总结,一是市检察院监督市农业农村局立即对涉案玳瑁实施救助放归;二是市农业农村局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对涉案玳瑁进行评估,确保救助行动万无一失;三是下一步由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监督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成立我市野生动物救助组织,共同对我市野生动物进行合法救助和保护。
本次听证会是廊坊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探索和有益实践。通过听证,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代表对野生动物保护达成一致共识。创新的工作模式体现了检察机关阳光执法、公正司法的办案理念,切实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取得了良好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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