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7月23日消息(记者郝伟杰)近日,记者从民政部网站获悉,为做好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管理工作,规范项目评审及运作,加强资金监管,提高项目效益,民政部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据了解,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重点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和有较大影响力的地方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深度贫困地区和湖北省、江西省、湖南省开展社会服务等活动。项目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具体资金分配根据项目申报和评审结果予以调整。
资助项目类型分为发展示范项目,用于资助“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困难社会组织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承接社会服务试点项目,用于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及兵团)等深度贫困地区和湖北省、江西省(罗霄山片区)、湖南省(罗霄山片区)开展儿童关爱、扶老助残、救助扶贫等社会服务活动;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用于资助地方性社会组织在“三区三州”等西部地区(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以及湖北省、江西省(罗霄山片区)、湖南省(罗霄山片区)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即以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需求提供包括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在内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人员培训示范项目,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项目主要对培训所需的食宿、交通、教材、师资等予以补助,除师资费外,平均每人每天费用不超过550元。
项目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申报,全国性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申报;地方性社会组织向项目实施地的省级民政部门申报,由项目实施地的省级民政部门接收申报材料,按要求通过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汇总、排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统一报送民政部。申报截止日期为 2020年8月10日。各申报单位应当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专栏(www.chinanpo.gov.cn/xiangmu)中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填报说明填写并导出电子申报书,按照相关程序报送民政部。每个社会组织最多申报1个项目;如不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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