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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带货”直播何以“翻车”?

东方网 2020-04-19 16:01:08

疫情之中,越来越多网友喜欢通过观看网络直播的方式网购产品。近日,罗永浩直播带货火爆全网,他所推荐的25个产品中,小龙虾销量第一。但有陆续收到货的一些网友发现,小龙虾涨袋无法食用,随即罗永浩在微博上回应,产品如有问题可联络客服人员。律师指出,罗永浩作为直播带货主播,在网上直播卖货行为属于销售行为,如果产品有瑕疵,作为销售者主体,有义务赔偿消费者损失。(4月14日中国新闻网)

如律师所说,直播“带货行为”是一个销售行为,如果有产品瑕疵问题使消费者受到侵害,带货主播作为一个侵害赔偿的主体,也应承担一赔三的法律后果。如果造成食物中毒,还应赔偿救治的一些相关费用,比如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费用。虽然直接生产商也属于销售者主体,但“带货”的主播不能推给“生产商”了之。

近年来,随着电商行业的兴起,网红、名人直播带货成为当下新的“风口”。而在名人带货屡创消费新高的同时,直播“翻车”也时有发生。不论是罗永浩小龙虾事件还是网红宣传美妆产品获诺贝尔化妆学奖事件,此类质量“翻车”、虚假宣传等直播乱象屡见不鲜,很多消费者陷入“剁手一时爽,维权不敢想”的尴尬境地。在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一项调查报告中显示,有37.3%的消费者在直播购物中遇到过问题,但仅有13.6%的消费者进行投诉。

中消协指出,由于消费者普遍受直播产品取证难,单价低维权成本高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维权意愿较低。对此,中消协呼吁,消费者需养成良好维权意识,但有关部门应从源头加强对平台和主播的监管,主播群体不能只要人气和收益不担责任。确实,这不仅事关名人和产品的声誉,而且因为明星效应,名人的宣传对消费者影响更大,一旦误导,后果更加严重。

说到底,名人“带货”直播的虚假宣传,和层出不穷的名人代言虚假不实广告一样,都是利用“名人效应”赚取不当收益。因此,除了加大法律的追究力度,强化舆论监督,网友要有维权意识,于名人,更要珍惜自己的羽毛,对法律要有敬畏意识。新广告法规定“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和服务做推荐、证明。”这于“带货”直播的名人都应切记,对推销的商品,不能说自己心中无底的过头话。若此,才有可能避免“翻车”。

编辑:益语  审编: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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