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5日,江苏常州,城市居民区的住房保障房地产项目工地。图片来源:东方IC
上周,有一场会议格外引人注目,那就是7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解决好大城市的住房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工作。
涉及房地产市场调控影响巨大。那么,此次会议的重要性该如何来理解呢?
楼市调控力度从严
今年以来,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苗头。在刚刚过去的一周,多个部委就房地产行业密集发声,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因城施策、精准调控,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监管力度。
从重申房住不炒的决心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监管层的目的始终未变——建立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
金融是房地产长效机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近年来我国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三线四档”规则试点房地产企业核心经营财务指标明显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稳步降低。下一步,将继续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持续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
7月23日,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力争3年内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四方面问题。”
“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坚决予以问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下一步还将加强房地产金融管控,完善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规则,落实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坚决查处经营贷、消费贷、信用贷违规用于购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在提速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调控和监管之外,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被放在了重要位置。
住建部上述负责人特别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流动人口规模扩大,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
这位负责人表示,要合理确定面积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还要注重实现“职住平衡”。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除了加大供给,针对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还细化了金融的支持作用。例如在税收优惠方面,7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从10月1日起,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居者有其房”才是关键
从中央到地方,推进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步伐紧密迈进。上海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广州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31万套,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比45%。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首次就共有产权住房交付后的出租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数据调查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已供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77个,房源约7.9万套,部分项目已陆续入住。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提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群体的租房需求。当地还将通过产业园区及各工业项目配建宿舍型公寓,重点解决企业单身员工居住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40个城市计划2021年筹集建设93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今年10月底前,城市人民政府应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和政策措施,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房产,关系到许多人的生活幸福。买得起房,一方面需要严格抑制房价的虚高,让房屋回归“住”的本来用途;另一方面,也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大举入市,更为直接地缓解供需不平衡的压力。监管层一系列举措的目标,就是再次强调楼市“房住不炒”定位,牢牢将“住”的预期稳住,同时让为城市发展贡献主要力量的人都能“有个家”。(【财经翻译官】闫雨昕/文)
编辑:王俊杰 审编:admin